說明:

一、工作地點:淡江大學淡水校園(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)。

二、工作內容:

(一)淡水校園安全維護工作,包含督導大門口、勤務中心、校園巡邏及松濤宿舍等哨站保全勤務管理。

(二)協助淡水校園門禁管制、機動巡檢、停車管理、校園活動、突發事件緊急應變的執行與指揮。

(三)淡水校園各項安全設備之巡檢、故障簡易排除及報修。

(四)與本地里長及警政單位之聯繫與溝通。

三、應徵資格(以下條件均須符合):

(一)高中(職)以上畢業(但曾受警察養成教育、專業訓練,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,不在此限)。

(二)品行端正,素行良好,儀表端莊,言語清晰,無不良紀錄及嗜好。

(三)身體健康,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。

(四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。

四、待遇:依「淡江大學教職員工薪津計算標準表」敘薪(每月39,080元,另支工作津貼2,800元),並依規定另支年終獎金。

五、意者請備妥以下書面資料:

(一)履歷自傳(附照片乙張)。

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
(三)最近半年公立醫院健檢證明。

(四)良民證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)。

逕寄:(251301)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人力資源處管理企劃組王美惠小姐。信封請註明「姓名」及「應徵淡水校園駐衛警察」字樣。

六、截止收件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17日(星期二)止(郵戳為憑,一律採郵寄報名,恕不退件)。

七、甄選辦法:書面資料通過後,另通知面試時間。

八、若有未盡事宜,歡迎電洽總務處事務整備組梁組長,電話:(02)2621-5656轉2231。

人資長 田 峻 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