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保、就保個人保險費試算

請進入勞工保險局網址試算:

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4162.html

欄位說明:

一、「被保險人類別」:

  本國人:請選「有一定雇主員工參加就業保險」

  外籍人士:請選「有一定雇主員工不參加就業保險」

 

二、保險費計算自被保險人加保之日起計算至退保當日為止,不論月份大小,一個月概以三十日為計算標準。

  例如:被保險人於二月二十八日加保,當月應計收保險費為三天,而於三十日或三十一日加保者,當月份其應計收之保險費天數相同(均為一天)

 

三、「投保日數」或「投保日期」請擇一使用:請選擇「依當月投保日數計算」填入加保及退保日期及月投保薪資。

 

(10911日起,最低時薪為15810811日至1081231日,最低時薪為150)109年為例:

特殊「月投保薪資」計算說明:若一工讀生當月只做3天,每天7小時,日薪為158*7小時=1,106元;實際薪資為日薪1,106 *3=3,318(實際薪資)

 

日薪1,106*30 = 33,180(換算月薪),「月投保薪資」請選擇33,300元之級距(月投保薪資≧月薪)

 

四、「適用職業災害費率」:109年及108年請選「0.11%106年及107年請選「0.12%」,105年請選「0.13%」,104年起請選「 0.11%」,(103年請選0.10%)(以勞保局規定為準)

 

五、11,100()以下之「月投保薪資」,均屬於11,100元。

 

六、外籍人士在台工作,需合法取得工作許可證後,始得工作,否則將違反法令,相關法律責任由各用人單位自行負責。

 

◎健保費及勞退金之計算說明,請詳表單:保費清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