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20043092號函,不支薪疫苗接種(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)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,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,如附件1。
二、配合修正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職員工請假及申請遠端辦公規定,如附件2。
三、本項業務與SDG8連結: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。
四、業務承辦人:
(一)教師請假:管理企劃組蔡金蓮,分機:2291
(二)職員工請假:職能福利組馮心萍,分機226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