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函辦理,如附件1。
二、配合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調整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支持性給假措施,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病假處理方式,自112年8月15日起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。
三、修正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職員工請假及申請遠端辦公規定,如附件2。
四、本項業務與SDG8連結: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。
五、業務承辦人:
  (一)教師請假:管理企劃組蔡金蓮,分機:2291
  (二)職員工請假:職能福利組馮心萍,分機2264。

人資長 林 宜 男